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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车主申请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 物业不需出具同意安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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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7日讯 9月26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物业管理居民小 ...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7日讯 9月26日,济南具同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车主充电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的申请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进行了规范。电动新规明确,汽车申请人申请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自用桩物装证申请资料更加简化,业不意安物业公司不再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证明,需出也不需出具确认申请人具有固定车位产权、济南具同一年以上车位使用权登记证明。车主充电

《通知》称,申请申请人申请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报装手续,电动只需提供申请人合法有效的汽车身份证明、固定车位平面图或者现场环境照片、自用桩物装证固定车位不动产登记证或者网签买卖合同或者与开发企业签订的业不意安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人防车位),即可向所在地供电营业厅申请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报装手续。申请人使用的车位属租赁他人的,还需提交出租人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不再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证明或者确认申请人具有固定车位产权、一年以上车位使用权登记证明。

《通知》明确,供电企业受理申请后,现场勘查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提供有关图纸和资料,配合供电企业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和隐蔽电源管线走向等。供电企业经现场勘查认定符合安装充电桩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出具正式供电方案。申请人、充电桩安装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签署《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后,充电桩安装单位即可进驻物业管理小区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调配合充电桩安装单位现场施工,并加强现场检查管理,督促各方严格履行承诺书约定的义务。

来源:闪电新闻记者 唐福晨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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